申请规则

 

(一) 骨灰瓮安置者之资格

  1. 凡居住于新加坡之福建王氏男性族亲及其合法配偶;或
  2. 居住于新加坡之福建王氏未婚 / 离婚的单身女性族亲;或
  3. 经所有在任信托人及管理委员一致批准之非福建王氏宗亲及其合法配偶{须对新加坡或王氏慈善(开闽公司)有重大贡献者}

 

(二)骨灰瓮安置基金

  1. 本慈善只接受捐款充作《骨灰瓮安置所基金》。
  2. 申请者可依照龛位的位置向本慈善办公室职员询问有关之捐款数额,此捐款数额包括龛位的龛碑盖、骨灰瓮及本地黑白相片。如欲制作本地彩色相片或意大利黑白/彩色相片则需另行补贴捐款。申请龛位后将不可转让或要求退款。
  3. 更换龛位: 若欲在原申请者之数个龛位内互换龛位,每个互换之龛位须依照本慈善之规定多认捐款额作为特别捐款。
  4. 若欲在原申请者所申请的龛位外更换龛位,申请者须认捐新龛位的捐款数额,并放弃原龛位,亦不得要求转让或退回原捐款。

 

(三)骨灰瓮安置所之期限

依循本慈善之地契期限(由1995年1月8日始租赁权99年)

 

(四)申请骨灰龛需必备的文件

  1. 已故者 :死亡证明书; 已故者之正本照片;农历出生日期和生肖; 申请者的身份证; 现金或支票。
  2. 预订(尚在世者):预订者的身份证,申请人的身份证,现金或支票。
  3. 预订(已故但未迁墓者) : 死亡证明书; 已故者之正本照片; 农历出生日期和生肖; 申请者的身份证; 现金或支票。
  4. 如欲迁墓来本宗祠置放骨灰者:已故者之正本照片; 农历出生日期和生肖以及向土地局所申请置放日期之证明书 ( NEA Letter )。

 

(五)申请骨灰龛手续

  1. 本慈善行政员将会依据申请龛位者所提供的资料填妥适当的【申请表格】(请参阅附件三种不同申请表格)。申请者于献捐后保存【申请表格】的副本和本慈善的捐款收据。申请者需提供石碑上的刻字资料,如农历出生日期、祖籍地以及安置骨灰瓮的日期等,并按预定的日期将亲人的骨灰瓮置于本慈善骨灰龛位内。
  2. 预订者在百年之后将由其后人亲自致电给本慈善并携带本身的身份证、申请骨灰龛位的表格之副本、收据以及正本的相片等前来本慈善办理手续。